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一家服务商承担学院4棵榕树移植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树木移植
2、 采购方式:询价
3、 项目预算:38000元,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2、资格条件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三)项目主要内容
学院凯江路校区南区(凯江路二段32号)停车场现有榕树4棵,直径为75至95厘米,因树根对路面和周边管网破坏严重,学院计划将这4棵榕树移植到青衣江路校区(青衣江东路一段333号)绿化带内。拟采购一家服务商,在2024年3月14日前将4棵榕树安全移植到青衣江路校区学院指定位置。移植后需对原黑化路面进行恢复(凯江路校区停车场内),恢复标准为混凝土20厘米厚,草油1厘米厚,恢复面积在100平米至110平米之间。
三、 服务要求
1、中标服务商前期需做好准备工作,对榕树现种植环境(地底泥土和建渣情况等)、移植后拟种植环境进行踏勘,确保移植顺利进行。
2、中标服务商需保证移植后4棵榕树全部成活,负责对4棵榕树进行半年养护。如期间发生榕树枯萎情况,每出现一颗扣减服务费8000元作为赔偿。
3、中标服务商需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黑化路面进行修复,未按标准进行修复的学院不予给付服务费,且在3月30日前完成修复工作。
4、以上费用包含栽植费、措施费、管理费、税金等苗木栽植、养护,黑化路面恢复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半年质保期满,经学院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或按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
5、中标供应商对施工全程的安全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对学院造成损失,学院将已发追究供应商责任并要求赔偿。
四、 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搬运、安装、培训甲方操作人员、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在报价单中注明所报价格对应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作为询价和验收依据。
3、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单,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5、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递交。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11室。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9:00时,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00时。各投标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投标及开标地点: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楼4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1日通知。
4、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838—251453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总务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