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招聘经营者公告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工会拟将北校区食堂二楼约110平方米营业房向外招聘经营者,主要从事日用百货副食及水吧等项目的经营,有意者请于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与院工会联系。
联系电话:2514566
报名须知:
1、报名者必须具备超市经营资格,出具相关营业执照、税务证明、卫生许可证。经检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案)。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财务状况良好。准入企业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
3、报名时交付保证金3万元后,方有资格参与竞标。
4、经营者在经甲方同意,可对场地进行适当装修装饰及设备投入,但不得破坏场地建筑结构,费用自理。
5、每年上交经营费底价10万元,价高者中标。中标者先付一年租金方可使用。
6、经营期限,从2010年2月至2015年底约5年。
7、经营期满无条件退房,不得随意拆除,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装修部分。
8、对于经营信誉好者,在下次竞标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9、11月30日下午5时学院公开开标,并当场通知。
10、其它未尽事宜,签署合同时商定。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工会
2009年11月20日